法定审计︰
根据公司条例第379条,有限公司的董事应编制经审核财务报表,并于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前提交。根据公司条例第369条,一所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应于其成立后的18个月内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此前编制其第一份经审核财务报表。其董事如未能跟随有关条例,即属违法,可被罚款HK$300,000。
经审核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报告只能由执业会计师签发。我们的成员公司,文伟锋执业会计师及其管理团队在处理不同行业客户的审计工作上拥有丰富经验。这些行业包括但不限于:
- 证券经纪;
- 资产管理;
- 保险经纪;
- 金钱服务经营者(如电汇和货币找换公司);
- 百货公司;
- 建设和工程;
- 房产和车辆投资;
- 教育机构;
- 非政府组织(NGOs);
- 一般贸易公司;和
- 零售商店和餐馆。
其他核证服务︰
我们的成员公司,文伟锋执业会计师及其管理团队也可按监管要求和业务需要,为阁下提供其他核证服务,例如:
- 特定行业的公司,如证券经纪和保险经纪,须向监管部门提交经审核财务报表和特殊核证报告;
- 获取政府资助的非政府组织(NGOs)须接受不同类型的合规性要求,并须就其合规状况提交特殊核证报告;
- 为并购提交尽职调查报告;
- 欺诈调查等。
我们的法定审计和核证服务由HK$3,000起,详情请致电2180 7222或2180 7221与我们联络。